2014年2月18日 星期二

人有可能完全了解天主嗎?


我們從大自然中各種極奧秘神妙的現象得到了一個結論:宇宙必定有一位無限智慧的創造者,至高無上的立法者,萬物全能的主宰──天主──存在。然而對這位創造者、立法者兼主宰,我們究竟知道多少呢?

對於我們所生存,與我們有切身關係的宇宙,我們應該探索其秘密,那麼對於創造整個宇宙,造生我們的天主,我們不是更應該探索祂的奧秘嗎?所以我們將要儘量探討有關天主的一切。


然而天主是純粹的精神體,不是我們物質世界的一員,不是人的感官所能接觸的,我們如何去探知祂的事情呢?正如一個從小沒有見過父親的孩子,為能了解他的父親,只有從他父親的日記,與人往來的信札,並由母親的口中得知有關他父親生平的種種。同樣,對創造我們的天主父,我們當從祂的言語──聖經,諦聽我們的母親──耶穌在世上所建立的教會──為我們解說一切,以了解我們的天父。

在我們探求天主奧秘的時候,將使我們更加深刻地領悟人生的意義與目的。

如果我們自以為了解天主,那麼,我們所了解的便不是真正的天主,而祗是人的有限智慧所想像出來的一個偶像而已。藉著言語我們可以討論天主,但是要想獲得有關天主的知識,思想顯然比言語來得更真切、深入與細微;然而單憑人的智慧,是絕不可能洞徹天主的。

茫茫宇宙中,一切的人與事皆因天主而獲得解答。譬如,當一個人欣賞自然美景時,若注視太陽,便會目眩,可是如果沒有太陽,他又將一無所見。同樣地,天主的奧秘雖無法洞悉,但如果沒有天主,宇宙萬物卻又成了不可解的謎。主張宇宙自然發生,而否認造物主存在的見解,實在是最荒謬的。

我們若問一個農夫或一個兒童:「太陽是什麼?」他們將感到困惑,不知如何回答,也許會說:「就是天空中的一個大火球,它給我們熱力,它使農作物成熟……。」再問:「太陽離我們多遠?它的體積多大?」他們會說:「很遠,很大!」「它是什麼材料做成的?」「我不知道,它是一團火。」

是的,我們都不否認陽光普照的事實,但是對太陽我們所知並不多。同樣,在這宇宙中,沒有什麼比天主的存在更真實,但也沒有什麼比天主更奧秘;人要洞悉天主怎麼可能呢?

既是如此,我們怎能真正地認識天主呢?就我們人與人之間,嚴格地說,教育有時也會發生偏差的。譬如成人努力教導孩子使其思想漸漸向成年發展,為了使孩子能了解「成年」的概念,於是不得不採用他們能力所能理解的言語來教育他。這一如當天主認為世人已能了解祂的愛時,就採用擬人化的言語,將祂自己及對人無限的愛啟示給我們一樣,這根本沒有什麼令人驚奇的。但是這樣一來,已不可能將一個完全正確的概念表示出來。同樣,我們既然只能用人的言語和思想來探討研究天主,那麼我們怎能將天主的特性──無限──恰當地表露無遺呢?

從一個人的筆跡,能看出他的個性;由天主所創造的萬物,以及祂對人一如母親對子女的愛,可以幫助我們認識天主。田野間的花草,鳥兒的歌唱,無一不在給我們傳報天主慈愛的信息。

我們要儘量藉著天主的創作來認識祂;天主的創作就是天地萬物,人是其中的傑作。我們也要設法藉聖經裡天主的話,尤其憑藉耶穌基督的教訓和榜樣來認識天主,因為基督是天主在人世的投影:「誰看見子,就看見了父。」(若14:9

天主教教理第151條:『「從來沒有人見過天主,只有那在父懷裡的獨生子,給我們詳述了」(1:18)。因為「祂看見過父」(6:46),只有祂認識父,並把父啟示出來。』

天主教教理第152條:『「聖神洞察一切,連天主的深奧事理祂也洞悉……除了天主聖神外,誰也不能明瞭天主的奧秘」(格前2:10-11) 。只有天主完全認識天主。』

「我們現在是藉着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的觀看了。我現在所認識的,只是局部的,那時我就要全認清了,如同我全被認清一樣。」(格前13:12)

我們既然愛天主,自然渴望認識祂。然而我們是這樣地有限,若像春蠶抽絲作繭,單靠自己所有,斷不能找到天主;若像螞蟻覓食般,在路上遇到什麼,就搬什麼,也不能認識天主;我們該像蜜蜂採蜜一樣,經過一花又一花,吸取最佳的花蜜。當我們遇到無法解釋的奧理時,坦白承認天主的完美遠遠超過我們的有限智慧所能了解的,這才是最合理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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