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6日 星期日

認識《禮儀憲章》(Sacrosanctum Concilium)(SC)(二)


《禮儀憲章》提到,在「禮儀」當中,督實在臨在於聖言的宣講、聖事的施行(特別是聖體奧蹟)、聖職的服務及奉主之名彼此相聚的天主子民中間;同時,教會也通過基督向聖父獻上心神同埋真理的崇拜。故此,「禮儀」基本上就是基督執行他的司祭職務。換言之,「禮儀」的本質,就包括了基督臨在他的子民 ── 教會當中,藉著有效的標記施行他「救世的工程」;同時也是整個基督的奧體(教會),元首和肢體,一心一德向天父的公共敬禮。

《禮儀憲章》還說:「在舉行禮儀時,聖經是極其重要的。因為所宣讀並以講道所解釋的經書,以及所唱的聖詠,都是從聖經而來的;禱詞,集禱文,和禮儀詩歌,也是由聖經靈感而來的;還有動作和象徵,也都是由聖經內取意而來。所以,為促成禮儀改革、進展與適應,必須喚起那對聖經甜蜜而生動的情趣,這是東方與西方禮儀的高貴傳統所共有的見證。」所以,我們不應該只重視聖祭禮而忽略了聖道禮。

還有的是,為了促進信友主動參與,憲章同時提出「應推行會眾的歡呼、回答、詠頌、對經、歌唱,以及身體的動作、姿態。在適當的時間,也要保持適當的靜默。」主動參與能使禮儀中的祈禱更加具體化,因為我們禱時是以整個人來祈禱,而不只是以心和靈來祈禱,也包括了我們的身體。就好像我們見面時,不單只用說話,同時亦會以眼神來交流;還會加上微笑、握手,甚至擁抱。同樣道理,當我們和天主在禮儀中相遇時,我們亦以整個的人,包括身、心、靈向祂祈禱。禮儀中詠唱亦是我們傳遞意向的方法之一。詠唱時所投入的整個身體的動作似乎比嘴巴說話還要多,這個可能就是聖奧斯定提出「詠唱是雙倍祈禱」的理由了。總之,禮儀中的詠唱是合一的記號,是我們異口同聲唱出頌讚天主的歌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