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0日 星期日

教理主題:原罪與社會的罪惡

今天的讀經以瞎眼/復明和黑暗/光明的主題繼續在這四旬期裏幫助教友和候洗者,藉著聖言以獲得淨化和光照,悔改更新,來迎接主的逾越慶典。

在第一篇讀經所敘述的有關天主揀選了達味而不是他的兄弟接受傅油的故事中,正正向我們指出人的盲視;人是沒能力像天主一樣的看見和認識真理,
「因為天主的看法與人不同:人看外貌,上主卻看人心」(撒上16:7-8)。並且罪可使人瞎眼,看不到天主為我們人類和世界的旨意。

雖然如此,聖保祿卻告訴我們:「從前你們原是黑暗,但現在你們在主內卻是光明,生活自然要像光明之子一樣」(弗5:8),意思是指出我們透過洗禮,已不再在黑暗中生活,而要結光明的果實,即各種良善、正義和誠實,並有責任去根除世上社會的罪惡(Social sin)。

原來罪,不單是原罪或本罪,也包括由人類累積和不斷選擇背向光明而產生的社會的罪惡。「罪過使人們互為同謀,促使私慾、暴力和不義在他們中間為王。罪過引起反對天主美善的社會處境和制度。『罪惡的結構』是許多個人的罪過的表現和結果。罪惡的結構反過來又引誘受害者自己去作惡。就類比的意義說,它構成『社會的罪惡』。」(CCC1869)

若望福音中耶穌治好胎生瞎子的故事,讓我們明白到那些頑固拒絕接受耶穌是世界的光(若8:12)的人才是真正的瞎子。其實所有人都像這個胎生瞎子一樣,因著原罪的關係本來處於「黑暗」的罪惡世界中,即處於罪的境況中;但我們卻可因著光明之子,追隨真理而重見光明,脫離黑暗。不過,這還不是故事的高峰。原來這故事的巧妙是接着指出:個別人的盲目可構成群體的盲目,造成嚴重的損害和罪惡。瞎子的隣居、在街上曾見他討飯的人、他的父母,甚至法利塞人對瞎子復明的質詢、懷疑和否認是由於他們不肯相信使他重見光明的是耶穌,反而一直說出真話、相信耶穌是默西亞的瞎子卻最終被趕出會堂,這不就是一個由個別人對「光明」的拒絕而累積產生的群體性的「社會的罪惡」例子嗎?

的確,原祖背命的後果使他們因原始義德所享有的和諧被破壞;靈魂上的精神官能對身體的控制也被摧毀,與受造物的和諧也告決裂和疏離。(CCC400)原罪及人類所有本罪的後果,使世界在整體上陷於一種為罪所奴役的局面,即「世界的罪惡」(若1:29),它是由團體環境和社會結構對個人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是人類罪惡的結果。(CCC408)

那麼,人是否就此永遠沉淪於各種邪惡中?在《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中,教會清楚指出邪惡不可能出自美善的造物主,在救恩歷史中,我們知道人因惡魔的誘惑,多次拒絕承認天主為其根原,濫用其自由,為黑暗所蒙蔽,不事奉天主而事奉受造物。同時,人亦發現自身沒能力,有效地去克勝罪惡的攻擊,受到罪惡的束縛。但天主卻為了我們,為救贖並加強人類,而降來此世,革新人的內心,把人從罪惡的奴役中解救出來。(GS 13)

「原罪的道理可以說是福音喜訊的『反面』,這福音就是耶穌是眾人的救主,眾人都需要救恩,而救恩是藉基督賜予眾人。」(CCC389)然而,事實上人類整個歷史充斥着反黑暗勢力的鬥爭。人既生活在這鬥爭中,又想堅定於善,則必須作戰,仗賴天主的聖寵,打好這場硬仗,努力奮鬥,保持完整無失,一如保祿宗徒所勸勉的:「你們不應與此世同化」(羅:12:2)。(GS 37)

最後,讓我們以今天彌撒中頌謝詞的禱文作為文章的完結,向天父呼求:願基督藉著降生的奧蹟,引導在黑暗中行走的人類,進入信仰的真光;又藉著重生的洗禮,使生於舊日罪惡奴役下的人類,成為你的義子。亞孟。

生活反思/實踐:
1.在近期的生活中,我有沒有一些「瞎眼」、「處於黑暗」的信仰經驗?是甚麼矇蔽了我而看不到光的照耀?
2.嘗試留意社會上的一些事件,會否因為人(我們)的盲目而導致?造成了甚麼後果? 我(們)可如何彰顯主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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