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認識「學習年」

為期一年的「信德年」轉眼間過去了,接續的是香港教區所訂定的
「學習年」,目的就是想我們信友認識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所頒布的文
獻。

大公會議,又稱為公會議、普世公會議、普教會議,是傳統天主教
中有普遍代表意義的世界性主教會議,諮議表決重要教務和教理爭端。公會議英文英語:Ecumenical Councils 源自希臘文 Οικουμένη,意思是「普世性的」。

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是一個為期三年,經歷兩任教宗,接近三千名教會神長參與的天主教會第二十一次世界性會議,最後頒佈了十六項文獻,包括四個憲章、九個法令和三個宣言。

教區只要求我們集中深入研讀四大憲章,即是《萬民之光》教會教義憲章、《將天主的言語》論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神聖大公會議》神聖禮儀憲章和《喜樂與生命》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它們又可簡稱為《教會憲章》、《啟示憲章》、《禮儀憲章》和《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

1962年10月11日,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召開大公會議,目標是要討論認識教會本身、教會的改革、各基督教會的合一和教會如何面對現代世界四大範疇,簡單而言是要教會內部革新以及教會向世界開放。會議在1965年12月8日由教宗保祿六世結束,發表了十六項文獻。其中四
大憲章對後世教會影響至深,儘管過了五十年仍歷久常新,切合時代的需要。

教區訂定的「學習年」,目標是要延續信德年精神,提昇信友對各憲章及天主教教理內容的了解,並加以實行。因此,我們要加倍努力,善用今年的時間,深入研習四大憲章和教理,俾能學以致用,為教會服務,愛主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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