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係1965年11月18日所頒布的《天主啟示教義憲章》,簡稱《啟示憲章》;拉丁文是Dei Verbum,簡稱DV。
《啟示憲章》的內容共分為六章,並再分為二十六節,分別講論天主啟示的本質和傳授,亦論及聖神係啟示中擔當的角色,默感聖經作者寫作及信友讀者了解新舊約聖經的意義,並指出聖經是教會內的應用同埋重要性。
《啟示憲章》的出現,讓教會內的聖經學者和神學家,在研究聖經和應用聖經時,有一個正確的態度、方向和釋經方法。事實上,這份文獻曾經過多次修訂才定稿,在六章的內容裏面,有四章的篇幅詳盡地論述聖經,不但指出它跟教會對基督徒救恩訓導的關係,而且解釋了它的來源和功能等等。由此,可見梵二對於聖經是何等的重視。
天主教是一個啟示的宗教,意思是指天主主動地向人類啟示祂的存在,讓世人能夠認識祂、敬拜祂,分享祂的光榮。但由於歷史原因,天主教徒給別人一種只重視教會傳統、不重視聖經的印象,教會是否想藉著這份文獻提醒我們呢?
我們既知道,天主說過的話,印在書上的就是我聖經。它說明了天主是誰以及與人的關係。天主在古時,曾多次向以色列民祖先說過話;在末期藉著祂的兒子―主耶穌基督跟我們講話。天主透過聖言啟示祂的事理,因此,我們是否多讀聖經呢?
所以,由今日起,特別是內四旬期內,我們要多祈禱,並以聖言伴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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