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日 星期日

認識《禮儀憲章》(Sacrosanctum Concilium)(SC)(三)

《禮儀憲章》提到﹕「在宗座將要指定的情況內,主教們可以斟酌准許教士、會士或教友們,兼領聖體聖血。」為我們信友而言,這些實行已經在教會生活的一部分,但在梵二當時是要經過一番爭論,才可以向前走一大步。

此外,《禮儀憲章》有意要維持新與舊嘅兩種傳統,例如有關禮儀的語言:「在拉丁禮內,除非有特殊法律規定,應保存使用拉丁語。」但同時說,「可是在彌撒內或舉行聖事時。或在禮儀的其他部分,使用本地語言,多次為民眾很有益處,可准予廣泛地使用……。」在禮儀音樂上,一方面鼓勵創作,但同時又特別推崇額我略曲;一方面准用其他樂器,但卻又極重視管風琴。總之,禮儀本地化的原則是要令教友「主動參與」。

還有的是,《禮儀憲章》再度肯定在禮規安排上的信友職務:「在修訂禮書時,務必注意使禮規也顧及到信友們的職務。」例如讀經員、輔祭員、非常務送聖體員、歌詠團、領經員、收集捐獻者等等,都為信友提供了特殊的機會去積極主動地參與。更進一步來說,這些禮儀職務亦使信友受召去成為主臨在的記號,在禮儀中,我們成為了彼此的基督,願意為他人服務和犧牲。

總括而言,《禮儀憲章》頒布之後帶來了五方面積極的意義。第一,它在禮儀中給了聖經一個突出的位置,比以前有更豐富的聖經經文。在彌撒中,三年循環的主日讀經以及兩年一輪的平日讀經包含了聖經大部分的經文,而答唱詠則是以《聖詠》來闡明讀經。聖經在禮儀當中的充分運用,幫助參禮者在個人和團體各種層面上能更深地進入天主愛的奧蹟當中,而我們所慶祝的正是聖經所宣報的奧蹟。第二,信友藉著在感恩祭及其他聖事慶祝中的祈禱及歌詠、行動及靜默,更積極主動及有意識咁參與。第三,各地方教會,努力不斷地將各種禮書原典的拉丁文翻譯成教友能夠明白的當代語言,同時亦去面對係禮儀本地化過程中帶來的挑戰。第四,信友被鼓勵去實行和承擔起他們在領受基督徒入門聖事:聖洗和埋堅振時所領受的普通司祭職職務,而這些職務的高峰表達就是在禮儀職務當中。最後一項,就是以上四項總結所帶出來的成果,我們看到許多地方教會團體展現出燦爛輝煌的生命力,一個從禮儀的泉源中所泉湧出來的具生命力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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